說明: 一、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比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比賽分偶戲類(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與舞台劇類,承辦學校如下: 1、偶戲類:大竹國小。 2、舞台劇類:內壢國小。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至28日(星期三),分別以書面寄送及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未完成前2項報名方式者,不予受理。 1、書面寄送:請將授權書、切結書及報名表(一式一份)於加蓋學校印信後,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偶戲類請寄至大竹國小;舞台劇類請寄至內壢國小)彙辦,信封上請註名【報名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類組。 2、電子郵件:請將報名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電郵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彙辦,偶戲類請電郵至tyc123@gmail.com(大竹國小);舞台劇類請電郵至t000001@ms.tyc.edu.tw(內壢國小)。 (三)領隊會議辦理日期及地點: 1、舞台劇類: (1)日期:109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 (2)地點:內壢國小201研討室。 2、偶戲類: (1)日期:109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2)地點:大竹國小圖書館。 (四)109年11月9日(星期一)公告賽程表及參賽人員秩序冊。 (五)比賽日期:109年11月28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日)。 (六)比賽地點: 1、偶戲類:大竹國小大禮堂。 2、舞台劇類:內壢國小活動中心。 三、依據109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連續於106及107學年度(108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因疫情停止辦理)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109學年度全國賽。逕行參加全國賽之團隊,得予報名參加市賽,惟不佔本市代表參加全國賽名額。 四、本案有申請「桃園市109年度推展學生創意戲劇活動」經費補助之學校,請務必報名參加比賽(109年4月30日桃教終字第1090035331號函諒達)。 五、本案比賽實施要點修正及需注意部分均以粗黑體、下底線或紅字、灰底標明,務請貴校詳閱並公告周知,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