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5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65858號函及僑務委員會112年5月16日橋生研字第1120501121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加提供國中小學生暑假期間英語學習機會,並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國教署辦理旨揭活動第3次徵件作業,並預計補助30校,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一) | 本計畫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
1、 | 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
2、 |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
三、 | 倘學校已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國教署第1次及第2次核定補助辦理本活動,則不再重複補助。 |
四、 | 請有意願申辦之學校於112年5月24日(星期三)前,檢具「112年(2023)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承辦學校申請資料」及經費概算表(如附件3、6及7)核章後1式4份免備文逕送本局(國小教育科);另電子檔請寄送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曾小姐;e-mail:sh10024491@ms.tyc.edu.tw),俾利本局辦理初審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