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校114年7月30日辦理114學年度常態編班結果,五年九班編配導師為彭 O 瑜代理教師。
二、本校基於校務安排需求,於同日徵得代理教師彭 O 瑜及吳 O 樺雙方同意後調整前開2人職務,
由彭師擔任自然科任,吳師擔任五年九班導師,雙方所佔代理教師缺額性質及相關權利義務皆無影響。
三、本校業於114年7月30日以教務處職務編配表周知,現補行公告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