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114年4月1日桃教小字第11400277511號函辦理。 |
二、 | 初賽:各校應先行辦理校內初賽。 |
三、 | 複賽: |
(一) | 25班以上(含25班)學校,每校至多推薦6件作品。 |
(二) | 24班以下(含24班)學校,每校至多推薦3件作品。 |
四、 | 送件內容:請依「桃園市114年度親子繪本製作研習與繪本製作競賽實施計畫」規定辦理。 |
五、 | 複賽收件日期:114年10月8日(星期三)上午9時開始收件,114年10月22日(星期三)下午3時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 |
六、 | 收件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信義國小教務處設備組收(地址:32088桃園市中壢區成都路5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