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政府體育局中華民國112年03月10日桃體競字第11200022963號函辦理。 |
二、 | 賽事地點及期程如下: |
(一) | 比賽日期:112年05月15-24日。 |
(二) | 比賽地點:桃園市立青埔足球場(桃園市中壢區青商路398號)。 |
三、 | 本賽會為響應環保不提供保特瓶裝飲用水,請各校自備充足飲用水或大會設有飲水機自備環保杯飲用。 |
四、 | 比賽期間請惠允實際參與大會裁判、工作人員、參賽人員( 含選手、教練、帶隊教職員)公(差)假登記,若逢例假日,同 意在不影響課務原則下擇日補休;如已支領裁判費、工作費 者,不得再報支加班費、補休或其他酬勞。 |
五、 | 檢附「112年桃園市運動會-市長盃五人制足球錦標賽秩序冊」乙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