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9月15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120036132A號函辦理。 |
二、 | 參加旨揭聯賽教育部體育署將酌予補助學校球隊組訓費新臺幣(以下同)6萬元及全國賽參賽費,相關規定如下: |
(一) | 本經費將於113年撥付,應於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止執行完畢,支用項目包含:選手營養費、課業輔導費(以400元/人節計)、教練鐘點費(以400元/人節計)、代課鐘點費、消耗性器材費(單價1萬元以下)、訓練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組訓費及參賽費得相互勻支。 |
(二) | 學校應於113年12月15日前檢附收支結算表送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辦理經費核結事宜,若有餘款應予繳回;相關單據留存各校妥為保管,以備查驗。 |
三、 | 旨揭賽事相關訊息請至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官網查詢,網址:http://www.ctsbf.edu.tw。 |
四、 | 本案請欲報名之參賽學校詳閱競賽規程相關規定,倘有相關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學生棒球運動聯盟謝雯玲小姐,電話:02-2567-360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