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辦理之「114至116年度學前階段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實施計畫」之115年度第二次視訊研習、第三次混成研習實施計畫各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5年2月25日北教大特字第1150670009號函辦理。 |
| 二、 | 旨案研習資訊說明如下: |
| (一) | 第二次視訊研習: |
| 1、 | 時間:115年4月18日(星期六)08:50至16:40。 |
| 2、 | 上午主題:普師與特師間的合作(3小時)。 |
| 3、 | 下午主題:教師與助理人員合作(3小時)。 |
| 4、 | 報名期間:115年3月9日起,額滿截止。 |
| (二) | 第三次混成研習: |
| 1、 | 時間:115年4月25日(星期六)08:50至16:40。 |
| 2、 | 地點:經濟部嘉義產業創新研發中心。 |
| 3、 | 上午主題:早療實施與服務資源(3小時)。 |
| 4、 | 下午主題:特殊幼兒教學輔導實務研討(3小時)。 |
| 5、 | 報名期間:115年3月17日起,額滿截止。 |
| (三) | 報名方式: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報名請留意混成研習之實體與視訊研習為不同報名頁面。 |
| 三、 | 參與本案研習者,依據出席相關紀錄,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核發研習時數各主題至多3小時。 |
| 四、 | 請貴校(園)踴躍報名參加,並請本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後2年內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實補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