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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瑞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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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函轉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下稱該校)辦理「115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暨「115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諮詢服務」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9月17日臺教師(一)字第115009416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激勵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暨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之教學典範學習,落實專業輔導機制,並深化教師專業內涵以提升藝才教育品質,爰規劃辦理增能專長研習,並結合區域性整合之諮詢服務,以促進跨校交流與資源共享。

三、本案報名自即日起至各場次研習前3工作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行報名,研習增能每場次名額實體及線上參與共60人為原則,諮詢服務每場次名額實體參與共30人為原則,額滿即截止受理。

四、聯絡資訊:

(一)本計畫相關資訊可至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輔導團專區」(https://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type/5 )「研習活動」下載。

(二)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工作計畫劉助理,電話:02-7749-3276,電郵:cate@ntnu.edu.tw。

五、請鼓勵所屬藝術才能(含資賦優異)班教師及相關行政人員踴躍參與,當日參與之教師請本權責覈實核予公(差)假登記。

六、檢送「115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及「115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諮詢服務實施計畫」各1份。

  • 1001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pdf
    1) 1001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pdf
  • 1001-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2.pdf
    2) 1001-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2.pdf
  • 1001-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pdf
    3) 1001-115 學年度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團研習增能實施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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