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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瑞豐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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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案比賽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比賽分偶戲類(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與舞台劇類,承辦學校如下:

1、偶戲類:大竹國小。

2、舞台劇類:內壢國小。

(二)報名方式及日期: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10月23日(星期五),分別以書面寄送併同電子郵件方式辦理,未完成前2項報名方式者,不予受理。

1、書面寄送:請將授權書、切結書及報名表(一式一份)於加蓋學校印信後,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偶戲類請寄至大竹國小;舞台劇類請寄至內壢國小)彙辦,信封上請註名【報名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及類組。

2、電子郵件:請將報名表掃描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電郵至該類組承辦學校彙辦:

(1)偶戲類請電郵至efa@m2k.dces.tyc.edu.tw(大竹國小)。

(2)舞台劇類請電郵至a0937831118@gmail.com(內壢國小)。

(三)領隊會議辦理日期及地點:

1、舞台劇類:

(1)日期:115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

(2)地點:內壢國小201研討室。

2、偶戲類:

(1)日期:115年11月11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

(2)地點:大竹國小圖書館。

(四)比賽日期:115年12月5日(星期六)至12月6日(星期日)。

(五)比賽地點:

1、偶戲類:大竹國小大禮堂。

2、舞台劇類:內壢國小活動中心。

三、依據115學年度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凡於113、114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以增額方式逕報名參加決賽。

四、本案有申請「桃園市115年度推展學生創意戲劇活動」經費補助之學校,請務必報名參加比賽。

五、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副本抄送高中教育科轉知。

 

  •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切結書.docx
    1)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切結書.docx
  •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報名表2.xlsx
    2)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報名表2.xlsx
  •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報名表.docx
    3)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報名表.docx
  •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pdf
    4)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pdf
  •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文.pdf
    5) 桃園市115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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