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13年10月14日府教秘字第1130279578號函辦理。
二、本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第5屆委員任期將於114年1月31日屆滿,如有意願擔任委員且「具法律專長」或「客觀公正」之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請於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班前通知人事室。(逾期視為無意願)
三、自薦者仍需經學校審核確認資格後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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