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五歲幼兒助學金】申請要開跑了,請大班家長注意唷!
以下為申請注意事項,請家長詳細閱讀,以利申請作業順利!
※本案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1.就讀桃園市合法立案教保服務機構。
2.學齡滿五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
3.設籍桃園市。
4.補助對象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者,不得申領。
5.一學期補助新臺幣4,500元,每人限補助一次,不得重複領取,轉學或中途入學者亦同;幼兒於補助申請時,需實際就讀本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
※申請方式:家長(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於114年9月1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4日(星期四)至「桃園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五歲幼兒教育助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child.tyc.edu.tw/)申請。
※家長需準備的資料(上傳電子檔案至系統):
1.幼兒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若申請人(監護人)與幼兒不同戶籍,請一併附上申請人(監護人)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2.幼兒的存摺封面圖檔(郵局為佳,不然會扣除手續費唷!若真的沒有幼兒的存摺,才提供監護人的存摺)
※補助款領取方式:
1.家長上傳資料確認無誤後,由幼兒園審核完成將列印申請表予家長簽名,即完成申請手續。
2.補助款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直接匯入家長帳戶。
※請勿於經費未入帳前更換或撤銷存摺,且請領人姓名需與存摺戶名完全相同。
※以下檔案為申請步驟,請家長先行參考並操作,若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致電詢問(03-3682787轉910 林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