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本府114年10月20日府人考字第1140301812號函辦理。 |
| 二、 | 為使同仁瞭解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按,簡稱CRPD)的主要內涵,並將人權觀念融入於公務處理過程中,以保障身心障礙者在現實社會中所遇到的歧視與困境,爰辦理旨揭研習,課程資訊如下: |
| (一) | 講師: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政策中心主任黃嵩立。 |
| (二) | 時間:114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
| (三) | 對象: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及約用人員。 |
| (四) | 地點:本府13樓公務人力培訓中心。 |
| 三、 | 請貴校於114年11月11日(星期二)前逕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項下─「應用系統」─「D6:終身學習入口網」─「人事單位」─「薦送報名」─「新增薦送報名」─「選擇課程(可多選)」─課程名稱查詢「桃園市政府」或課程代碼查詢「1141118」,選擇本課程─「下載csv格式」填妥參加人員之身分證字號、姓名、上課假別(按,請填1X)後,上傳報名表,報名完成後之次日可至「薦送報名查詢」查詢報名結果。 |
| 四、 | 旨揭研習注意事項如下,請轉知參訓學員: |
| (一) | 本次研習請攜帶員工卡準時報到,全程參加將核予終身學習時數。另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
| (二) | 參加者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或其他身體不適等情形仍建議配戴口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