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4年7月4日局務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為表達對本市各級學校於旨揭評比與競賽獲獎之恭賀與肯定,並即時掌握該榮譽事蹟,請各校(園)協助通報得獎資訊。 |
| 三、 | 前揭通報範圍如下:凡本市各級學校代表本市(國)參與,可展現本市施政成果之全國性或世界性之重要評比或競賽,榮獲第一名、特優、冠軍或具有重大意義者。通報內容如下: |
| (一) | 學校名稱。 |
| (二) | 獲獎事由(比賽/評比名稱)。 |
| (三) | 獲獎名次。 |
| (四) | 獲獎名單(學生/教師/團隊)。 |
| (五) | 獲獎相關照片1至2張(未經壓縮之原始檔,若無則免附),並請加註照片解說。 |
| 四、 | 請於獲知得獎資訊後,於2天內至本局官網「學校專區-榮譽事蹟通報專區」(https://www.tyc.edu.tw/)通報至電子郵件信箱:AWARDS_tyc@ms.tyc.edu.tw,以利本局後續圖文宣傳等應用。 |